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约谈违法销售有机产品企业

  5月5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召开西双版纳大兴有限责任公司违法销售有机产品约谈会。

  西双版纳大兴有限责任公司大兴超市广场店销售的袋装大米外包装上标有“有机食品”字样,经查,其进口商和分装商均未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或“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是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企业代表承认公司的违法事实。

  会上,州市场监管局向企业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进货管理,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报告,建议该企业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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